墾丁,一個夏日度假勝地,是我除了台北、新竹之外,待過最久的地方。
升上大三到從學校畢業,每年寒暑假都會去,而且一待就是個把月。

去做什麼呢?

當然不是去度假(廣義來說,離開台北這個令人喘不過氣的水泥叢林,也可以算是度假啦),也不是去當義務解說員,而是去做野外調查,從一開始去幫忙學長姊,到最後自己的論文也是在那裡完成的。

現在想不太起來一開始到底是有什麼動力,讓我下定決心願意花一個月待在墾丁,正確地說是墾丁國家公園的南仁湖生態保護區,在墾丁街區的東北邊。
那段日子大概會是我這輩子最邋遢的日子吧,因為除了休假天大家出去玩會穿的漂亮一點,其他"上工"的日子,大夥都是穿髒破到該丟的舊T恤。

為什麼?

想像看看你在"濃密"的森林中穿梭,你可能會被樹枝勾到,被有刺的藤蔓刺到,被鬼沙欏的"鼻涕"(一種噁心的液體分泌物)ㄍㄡˊ到,甚至是被大雨過後地上泥濘不堪的泥水濺到,當然你必須選擇弄髒弄破不會心疼,又能讓你方便活動的服裝,舊T恤自然是上上之選。

聽起來好像是去做苦工,可是可以自由在生態保護區內穿梭(包括管制區),親眼體驗恆春豐富多變,又有別於半島外其他地方的植物像,對我們來說,可是大大的特權了。

不同於在台北養尊處優的日子,在那的生活什麼都得自己打理,還要輪流當"值日生",負責叫大家起床,採買及準備三餐。後來當了研究生之後,還要照應對那種生活不適應的伙伴,協調人力以掌握工作進度,回工作站還要整理自己的記錄表跟data。好一段日子我也總是兩點多睡,六點左右起床,常覺得自己爬山走路的時候就可以睡著。

那片森林,有著學生時代的好多回憶。

認植物是我們去做野外調查必備的能力,從一開始幾乎什麼都不會,尤其是恆春半島有很多特有種,到後來甚至看一片葉子的一部份就可以認的出來,大家像在遊戲也像在比賽。我倒覺得,認植物也像交朋友,看多了熟了,就認的出來,不管它是大是小,就像朋友就算變胖了點,你也認的出來的意思。後來認得的植物多了,感覺走在林子裡,好像身邊都是熟悉的朋友,就會很開心。

從那時候開始喜歡拍照,大學時受的訓練,讓我對感覺植物變化的能力變的更敏銳,像是花瓣像跳舞小人的白鶴蘭, 抽新芽有金毛的烏心石,小苗的子葉像兩顆大錢幣的南仁鐵色,果實外也有一圈金毛,像裹了貴婦穿的毛皮大衣領的金斗椆,因為葉子上有腺毛而會咬人的咬人狗...還有好多好多,不同的季節去時,看著它們開花、結果、落葉,每次都會有不同的驚喜。

記得有一年去墾丁,遇到蝴蝶大發生!到處都是蝴蝶漫天飛舞,連我開著得力卡出門時,可能都會不小心撞到一兩隻。其實在看到這景象之前,我們還在林子裡經歷了另一場盛會,先是遇到毛毛蟲大軍,一隻隻肥大,看起來不會刺痛人卻也不可愛小傢伙,在觸目所及的可見之處,扭動著它們的身軀,沒幾天之後,區裡的樹枝、葉子、甚至藤蔓上,都掛滿了晶晶亮亮的蛹,聽學長說那是圓翅紫斑蝶的蛹,果真一個禮拜左右之後,看到好多圓翅紫斑蝶飛舞,但也有為數不少的蛹沒被破蛹而出,徒留下一股難聞的氣味。

我們每週的休假日為了避開人潮,特意選在星期一。大家總會拿著地圖討論要去那邊走走,海邊是最受歡迎的。有一次,就為了其中一個伙伴說想看到夕陽掉到海裡的景象,我們找到了還沒變成觀光景點前的海口沙灘,看起來像個廢棄的漁港。果真讓我們看到夕陽掉到海裡,還玩到了軟軟的海參跟硬梆梆的海星。除了海口,那幾年也看著出火,從原先單純的土地上一堆火,變到後來鋪步道,還把火圍起來,墾丁真的是越來越觀光化了。

好多好多的回憶,在那片森林裡,在墾丁的風景區裡。當然也不全是愉快,像是我帶大家下去的那個暑假,居然平均一個禮拜就來一個颱風,或是大家莫名其妙地一起感染結膜炎,或是有人在工作站被蜈蚣咬,或是我曾經因為燈光暗,差點一腳踩在龜殼花身上。

那時候覺得運氣不好、恐怖或是難過的事情,現在全成了可以拿來說嘴的回憶,成了我會一生珍惜的寶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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